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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9月8日讯(记者 张晓楠)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青岛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严查八类重点违法。八月份共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28.9万余起,其中,闯红灯4700余起,逆行3400余起,不戴头盔27.9万余起。
8月21日21时52分,莱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举报,在烟台路中队辖区梅花山所对面有改装车辆炸街的警情。执勤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途中民警与报警人了解情况,在人民广场南侧有几个年轻人骑改装电摩,带有大功率音响设备炸街,声音很大,严重扰民。电动摩托车驾驶人盛某某,18岁,该车因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电机)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执勤民警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员盛某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9月2日下午15时47分,市南交警大队民警在徐州路执勤时,发现马某某在骑电动自行车时,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立即拦停。经询问驾驶员称,因为天气太热,就将头盔放在了车上。因驾驶员马某某在电动自行车驾驶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对其处以20元罚款。
9月4日17时许,平度交警大队在胜利路与泉州路路口执勤时,拦下一辆载人的电动自行车。通过沟通得知,两人均14岁,为了上下学方便省时间,便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执勤民警让两名女生将电动车推到路边并告诉她们,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乘坐电动车不能超过12周岁。在了解到两名女生所在学校后,交警立即联系该校安全办主任及学生家长到达现场,对孩子及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要求学校和家长督促今后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9月5日10时15分,一辆电动三轮车沿着台东六路的人行道驶向路口。随即,市北交警大队民警将其拦下,骑手告诉民警“从这里走离着近,就图方便”。民警指出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对人行道上行人正常通行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
9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以全市1030条严管路为重点,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逆行、闯红动、违法停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驶入人行道、骑行拨接打电话”八类重点。整治期间,每个交警中队成立执法小队,设立一处文明劝导岗,实行“学罚结合”管理模式,组织新入职、违法事故多的骑手通过参加志愿劝导活动、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朋友圈集赞等方式,让交通参与者、违法者变换角度和身份看路面秩序、看交通违法、看文明行为,从中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也进一步拓宽了“一盔一带”的宣传渠道,形成查处一例,教育一片的氛围,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感受到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性。此外,交警部门还将配合城管部门对快递网点、餐饮网点、商务楼宇聚集地等90余处热点区域开展违规停放,占压盲道等无序停放问题的治理。对经过两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违停车辆予以拖移。同时,合理施划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尽量满足高峰时段快递外卖车辆停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