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下称“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

今年以来,演出市场全面复苏,暑期演出市场更是火爆。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演出票务信息采集平台数据监测分析,2023年暑期(7月1日—8月31日)全国演出市场(不含娱乐场所演出)场次11.02万场,较去年同期增长301.53%;观演人次3256.19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806.70%;演出票房收入102.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2.41%。

与此同时,个别演出活动中炒票倒票、非理性追星、不文明观演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尤其是“黄牛”炒票倒票的现象,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通知》发布后,“黄牛”能否真的在演出市场上“绝迹”?普通观众抢票的难度会降低吗?

实行“强实名”一人限购一票

《通知》对加强票务管理作出如下明确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以上要求,正是目前部分演唱会实行的“强实名”:即人、证、脸三合一——线上购票时就要绑定身份信息,一人限购一票。入场时必须扫观演人员的人脸、身份证以及纸质门票的观演人信息进行比对,全部信息确认一致后方可入场。

实行“强实名”的演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大量票源不落入“黄牛”之手。记者了解到,许多没抢到票的观众向“黄牛”咨询是否有票,得到的回复基本都是:由于该演出实行“强实名”购票,“黄牛”手上也没有现票,只能等“高价内部票”。

《通知》要求,大型演出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将从“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70%”提高到“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换而言之,能由主办方自行支配的工作票、赠票、赞助票、邀请函等“内部票”的数量也将变成“不得高于核准观众数量的15%”。另据《通知》,这15%的“内部票”也需要在演出开始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

今年5月,有媒体发起“你赞同演唱会实名制购票吗”网络投票,有12.3万人参与,其中9.4万人选择了“赞同,有效打击黄牛”。在另一项“你觉得演唱会实名制是好事吗”网络投票中,有7.3万人参与,其中5.5万人选择了“好事,打击黄牛抬高价,让真正想去看的人买不到票”。由此可见,普通观众大部分对“强实名”购票入场持赞成态度。

那么,“强实名”能够真正打击“黄牛”,让普通观众更容易买到票吗?

记者了解到,“强实名”规定下,“黄牛”基本不会参与一级票务平台上的抢票,在他们手中的主要票源是15%的“内部票”,票源稀缺,则意味着价格更高。因此,普通观众通过“拼手速”的方式买到票的几率的确更高,但是一些热门演出门票“供不应求”的情况仍得不到根本性扭转。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通过正常途径抢不到票的普通观众要么只能找“黄牛”买“高价内部票”,要么只能放弃观演。

切勿轻信“代抢”“代拍”

今年以来,已有部分演出实行强实名购票,如TFBOYS西安演唱会、张学友广州演唱会、周杰伦上海演唱会等。一些“黄牛”也针对这些“强实名”购票的演出开始发展“代抢”业务,即预先收取定金,提前拿到客户在票务平台上的账号和身份信息进行“代抢”。而遇到热门演出,有强烈需求的观众可能会主动加钱,而“黄牛”肯定会选择服务付出更高“佣金”的客户。

但“代抢”不是万能的,价高者也未必能得。大部分“黄牛”推出的“代抢”业务都会用“抢不到票全额退款”来安抚客户,选择“代抢”的人也基本都是抱着“抢到最好,抢不到也没损失”的心态。

抢不到真的没损失吗?其实不然,相比金钱上的损失,身份信息泄露带来的后患是无穷的。

记者了解到,由于“强实名”一人只能购买一张票,“黄牛”会在大量抢手群中发单,直接将购票人身份信息、抢票场次和佣金金额在群聊中公开发送。

在目前的“强实名”购票中,大麦、猫眼等大型票务平台均严格执行“一人一证只能购一票”的规定,一旦该身份信息成功绑定一张票后,其余使用该身份信息发起的购票订单均会被判定无效,无法成功下单。这意味着,就算通过多个抢手下单,最多也只能有一个人抢到票。

此前大麦网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平台对防控体系进行了提档升级,在精准识别和拦截“黄牛”能力上持续加大投入,最大限度保障普通用户的购票公平性。例如逐步建立起“黄牛”风控黑名单库,可基于账号、手机号、证件号进行精准匹配并拦截。同时,支持对设备与账号异常情况进行实时判断和阻断,对“黄牛”代抢代拍场景进行有效防御。今年2月至6月,大麦已拦截“黄牛”下单5200万次。

而无论最终能不能抢到票,购票人的身份信息被暴露在各个鱼龙混杂的抢手群中,已是不争的事实。

《通知》亦强调,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应当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业内人士也呼吁观众通过正规途径购票,切勿轻信“代抢”“代拍”,谨防个人信息泄露。

同时,《通知》提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记者就建立退票机制一事采访了华南地区两大资深演出公司,暂无回应。某大型票务平台相关人士则表示,大部分演出的退票规则都是由主办方决定,票务平台并没有太大的发言权。

业内人士展望,《通知》发布后,困扰演出市场多年而无法解决的“黄牛”问题或将迎来解决的转机,助力演出市场更加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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