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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少年是祖国建设的未来和希望。守护孩子们健康的成长,是我们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德兴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表示,今年以来,该院从家庭内在问题、外界环境整治、法治意识教育等方面积极实施开展“护苗”专项行动方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日前,德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发现,由于该案未成年人的家长监护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监管不到位,致使该未成年人在缺少父母的陪伴关爱下,聚集他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该院落实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往往是最好的老师,一个良好的家庭对于孩子三观的树立、人格的形成、品德的培养意义非凡。该院检察官在办案履职中发现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有针对性制发《督促监督令》,开展以“心理救助+亲职教育”为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将“走错路”的孩子拉回正轨的同时,为受到伤害的孩子全面“疗伤”,勇当孩子们的“摆渡人”。

网吧、KTV、宾馆等经营性特殊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极易引发、诱发违法犯罪问题。为此,德兴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辖区经营性特殊场所常态化检查,对违规经营者严肃整治。

2023年以来,德兴市检察院深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治理漏洞,以未成年人活动主要场所作为公益诉讼切入点,联合教育局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做好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守望者”。

以骨干力量,精心打造普法课程,多次走进校园举办主题宣讲,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提升遵纪守法意识,一直是德兴市检察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主要举措。

在护航少年人生路的同时,通过法治教育将法治思想牢牢铸进未成年人的心里,用法治的“火焰”,点亮一盏“心”灯,做好孩子们从小立志、为国学习、不负梦想、奋发有为的“引导者”。

同在一片蓝天下,共享温暖和阳光。德兴市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好“护苗”专项行动部署,持续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贡献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度,以司法力量护航孩子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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